发布时间:2025-02-14 11:41:46    次浏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出门旅游、看演唱会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并且这些消费大都通过线上渠道来进行预订,线上平台提供的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出行消费,但也存在一些平台利用自身信息、技术的优势,采取捆绑销售等不诚信手段欺诈消费者的情况,那消费者遇到相关问题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北京互联网法院日前发布了几起相关案例。
因出行需要,王先生在一个机票代销平台上购买了一张从山东青岛到浙江宁波的机票。购票时,平台页面显示成人票一张,价格280元,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70元,另外可享受平台的40元优惠,最终实际支付310元。王先生在收到平台提供的客票信息后,立即到航空公司的官方平台上进行了验真查询,发现机票确实是真的,但官方显示的机票总价款是300元。自己明明付给机票代销平台310元,这多出的10元是怎么回事呢?他立即向机票代销平台的客服进行问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销售代理企业不得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不得通过恶意篡改航空运输企业按规定公布的客票价格及适用条件、捆绑销售等违规手段,侵害消费者和航空运输企业权益。本案中,机票代销平台经营公司,有能力且有义务在用户的购买界面设置醒目、清楚的提示语,以及是否勾选增值服务的选项。然而,该公司未明确向王先生释明其支付金额的构成情况和金额用途,王先生在购买界面并不能清楚地知悉费用的支出细节,也无法拒绝支付10元的额外费用。
如今看演唱会也是人们娱乐消费的一种方式,不少明星的演唱会很多时候都是一票难求,但如果消费者在预售阶段购买门票后,行程发生改变需要退票,但平台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票,消费者该怎么办呢?
为了看喜爱的歌手演唱会,方女士在门票预售开启后,通过某公司经营的票务平台,为自己和丈夫购买了两张演唱会门票。因行程变动,购票半个小时后,方女士就向票务平台申请退票,一张门票退票成功,另一张门票退票时却被平台告知“暂无退款资格,无法申请退款”。方女士非常不解,因为购票页面清晰标注了“预售开启后48小时内,并在客服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可无条件办理退票”。于是,方女士和票务平台客服进行沟通,但被告知一个账户、一个场次、一个身份证,只能退一次,她已经退过一张就没办法再退了。
票务平台一方所讲的这一条件是票务须知内容的第六项:“为防止出现恶意购票、退票扰乱演出活动正常举办的行为,在销售阶段同一购票人、同一购票账户仅享有一次绿色通道权益。在产生一次退票后,如该购票人购票账户再次购买同场次演出票后,将不再享有退票权益。”方女士表示,这一条她买票时也认真阅读了,但她的理解和票务平台一方的解释并不相同。
出门旅游,很多人都会选择提前预订好酒店,杨先生也是如此,不过他付款成功后,却被平台告知酒店房间已满,要取消订单。等杨先生另行预订了酒店出行归来,他越想越觉得不满,纳米体育平台并将平台诉至了法院。
为了确保出行顺利,杨先生最终还是选择入住了另一家酒店,总共花费了两千多元钱。但出行归来的他却越想越觉得有些不满,平台承诺的七百多元赔偿一直没有打给他,并且杨先生觉得,是平台违约在先,这才导致自己花费了更多的住宿费用,纳米体育平台这笔“差价”应当由平台来买单。于是,他将平台的经营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不过,在被告方看来,他们对此无需担责。
被告方辩称,原告预订的产品是由入住平台的代理商提供,涉诉订单也是因为代理商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且被告在接到代理商通知后多次与原告联系,电话录音足以显示,双方就取消订单,也就是合同解除及补偿方案已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平台并无违约行为。不过,在原告杨先生看来,被告以所谓的“酒店满房”为由解除合同,给他造成经济损失,应该由平台来担责。
还有一起案件也和酒店预订有关。樵先生通过某平台预订了一家标注着五星标志的酒店,但之后他却发现,这家酒店并非五星级酒店,于是将平台的经营者诉至法院。那么,平台预订页面上的五星标志到底代表什么?平台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呢?
法院审理认为,酒店星级作为酒店等级判定标准,符合普通消费者的一般认知。被告直接以五星图形作为酒店宣传内容,而且未在明显处对该五星图形作出标注和说明,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被告的这种行为足以使消费者认为涉案酒店为文旅行政部门评定的五星级酒店,该行为已构成欺诈,对于原告樵先生要求被告支付三倍赔偿金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同时,鉴于原告已经实际入住消费完毕,因此被告无需退还已消费金额。